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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業務的起點,也決定著企業稅款征收繳納方式。今天分享由合同中價款引發的兩種稅務風險及合同價款撰寫、審核的小技巧。
先來看兩個案例
【案例一】甲公司賣一批商品給乙公司,價格113萬元,給乙開具了增值稅發票,上面注明價款100萬元,稅款13萬元。
乙公司會計收到并確認發票后立即將100萬元打給甲公司。甲公司會計索要稅款,乙公司會計拒不支付。雙方就稅款的承擔問題產生糾紛。
【案例二】稅務機關在檢查時,讓甲公司就某份施工合同補交印花稅。并解釋說你們附件中寫明按實際金額價格結算,最后實際結算價格高于合同正文價格,應該補交印花稅款。
以上兩個案例,都是發生在日常工作中的,大家或許都遇到過。案例一是合同中因未明確價款是否含稅,也未明確稅款應該由誰承擔而引發的糾紛。
案例二是施工企業當實際結算價高于合同價款時需要補交印花稅的情形,如果未對結算超出合同價款部分金額繳納印花稅金,后期在面對稅務稽查時,無疑是埋下了風險的炸彈。
如果我們有合同控稅的意識,在合同撰寫,審核階段就采取防范措施,就能把有關風險扼殺在搖籃中了。
毋庸置疑,合同中的價款約定不清晰,會引發稅務風險,那么在撰寫和審核合同時,如何規避相關風險呢?
以下是我結合工作實踐的幾點心得感悟,希望對大家有幫助,有啟發。
查看合同中的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是否與合同附件資料一致。
審核時候尤其留意主合同中規定的是單價、總價還是含稅價;是否實時結算;是否有結算金額。
查看包裝材料是否單獨計價。
包裝費一般包含在貨物價款之內了,不再單獨收取。實際工作中,若買方對包裝有特殊要求,此時相關費用由哪一方承擔應做出明確規定。
如果由買方負擔,要在合同里寫上包裝費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如果包裝材料由買方提供,應明確提供時間及逾期達到時,雙方承擔的責任,并與合同交貨期相適應。
查看不同結算方式描述是否準確得當。
針對常見的結算方式提出范本供大家參考。大家可以根據需要自行保存。以后實際工作中需要可以直接套用。
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
甲方應支付乙方價稅合計貨款人民幣*元整(其中價格*元,增值稅*元)。甲方必須在*年*月*日支付貨款的*%,在*年*月*日前付訖余款。
預收款方式
甲方應支付乙方不含稅貨款*元整,價外增值稅*元由甲方支付。甲方在合同簽訂后*日內支付*%,剩余貨款于貨物發出時支付。
現款現貨方式
甲方應支付乙方價稅合計貨款*元整(其中價格*元,增值稅*元)。甲方必須在合同簽訂后*日內支付全部貨物,乙方在收到全部貨物的當天發貨。
【總結】合同中價款需要明確以下內容:誰向誰付款,何時付款,付多少款,提供什么類型的發票等。
當這幾項內容明確后,稅收法律上的何方具有納稅依法,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發票的稅收風險等問題也就清晰明了了,也就把稅務風險降低了。